你特么这个突然鞠躬,给老子吓一跳!
但他脸上的表情却是不显,只是微笑着在前面带路。
中国人和西方的那群白皮不同,论起素质来,人均比白皮高一大截。
即使是看不上你,歧视你,也不会赤裸裸的表现出来。
明面上绝对是彬彬有礼,与人为善的!
这就是中国被称为礼仪之邦的原因所在。
德川丰裕跟随着大明的官员,准备千万会议室拜见沙定远这位外交部的副部长。
穿过廊桥,花园,路上不时的有穿着官袍的大明官员脚步匆匆的从一旁走过。
到处都是一幅十分匆忙的景象!
忽然,走在路上的德川丰裕勐地脚步一顿,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另一群行人。
那是一群留着金钱鼠尾发饰的清人,不管是身上的长袍马褂,还是他们的发型,都表明了他们的身份。
这群清人的出现,给德川丰裕带来了很大的危险感。
恍忽间德川丰裕意识到了他之前一直忽略掉的一点,既然他们德川幕府能向大明购置军火武器。
那么,清寇也是可以的啊!
带路的大明官员也是注意到了德川丰裕的异状,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便看到了那一群清军的使者。
这名大明官员脸上露出一个笑容,语气温和的催促道。
“使者请随我来吧,不要让沙大人等久了!”
……
与此同时,那群清军的使者,也是看到了这边的德川丰裕一行人。
小矮子,月代头,武士服……
不用问便能看得出来他们的身份。
纳兰容若站在自己父亲身边,看着那边忽然出现,然后又迅速消失的德川幕府使团。
脸上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!
这次他们能在大明的外交部看到德川幕府的使团,很大的概率是大明这边刻意安排的。
否则的话,这么大的外交部衙门,如果大明不想让双方使团碰面,双方使团压根碰不到一起。
而大明让双方使团“无意间”碰个面,目的其实也很好理解。
无非就是想要利用清日双方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,来获取更大的利益,在谈判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优势。
纳兰容若对此感到十分的不快,有一种自己被算计了的憋屈感。
但是,他对此却是并没有办法!
现在大明玩的是阳谋,而非阴谋诡计。
就算是纳兰容若知道了大明是在算计,他也没办法应对。
难道他能因为知道大明是在算计,便不去和大明谈判嘛?
肯定不行的!
这便是阳谋的可怕之处了,你明知我是在算计你,可你也只能按着我的算计走!
不肯?
你不肯就别怪我掀桌子!
……
南京城郊外的一处空地上,一间厂房拔地而起。
厂房占地差不多有三百多个平方,内部被用木板分隔出了员工休息室,办公室,餐厅,厨房,以及最重要的生产车间,维修车间……等不同的区域。
厂房外围的墙壁上用白漆刷了一边,然后又用红色的颜料书写上了“胜利机械厂”五个大字。
李胜利穿着一身洗的很干净的连体劳保服,带着一顶藤条编织的安全帽,手上带着手套,指挥着自己的几名徒弟将他们购置来的二手机床,以及各种机械零件拆卸下车。
然后再指挥人手搬入厂房中,并准备着手组装!
徒弟们开始准备着手组装机械,李胜利则是满脸笑意的送别了前来给他送货的几名车夫。
临走之前,还给这些车夫每人塞了一盒卷烟。
等他回到厂房内之后,几名徒弟已经在着手准备组装了。
李胜利拍了拍手,等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之后,他才开口说道。
“车床和机器都到货了,等把这些机器都给组装起来,坏了的再好好修一修,咱们的机械厂到时候也就开起来了。”
“今天大家努把力,加加班,争取早点把这些机械给组装起来!”
“从下个月开始,所有人的基础工资上浮两成!”
“并且啊,咱们的厂子还要加入绩效考核,绩效做的好的话,厂子给提成!”
在这段购置土地,厂房修建的时间里,李胜利并没有摆烂。
他除去一边继续经营着自己的机修铺子之外,还专门去报班学习了工商管理。
这种涨工资,以及绩效计算提成的管理方法,便是他报班学到的。
看着自己的几个学徒脸上兴奋的表情,李胜利知道,这方法大概是没错的。
当天夜里,在组装完所以的机械之后,李胜利请自己的几个学徒一起去喝酒。
算是庆祝厂子的建成!
酒桌上,李胜利喝的满脸涨红,嘴里喋喋不休的畅想着机械厂的未来。
平常性格较为沉闷的他,在喝酒之后算是彻底放飞了自我。
几名学徒也是喝的七倒八歪的,大声的谈笑。
李胜利坐在座位上,用快子敲着酒杯,开口对自己的几个学徒说道。
“你们要是谁认识的人想要学手艺,都可以带到厂子里来!”
“我们的厂子里最近正缺人呢,只要来人,师傅我就教!认真教!”
李胜利之所以这样说,那是因为随着机修铺子变成机械厂,目前他手底下的工人肯定是不够的。
李胜利急需一批工人来给他干活!
但是,花钱雇佣技术成熟的工人就有些太贵了,不如自己培养学徒。
而众所周知的是,学徒在学艺的时候,是不需要给工钱,师傅只需要管吃管住,再教他手艺就可以。
还有比学徒更好的劳动力吗?
倒不是李胜利真的这么吝啬,他如果真的吝啬,就不会给自己的这些已经能够出师的徒弟涨工资了。
学徒和学徒也是不一样的!
能够出师的学徒,待遇和什么都不会的学徒肯定不可能一模一样。
之所以想要招收新学徒,完全是因为现在李胜利正处于创业初期,对于开支这方面,一定是能省就省的。
听了李胜利的话,几名学徒纷纷应承了下来。
其中一人开口说道。
“师傅,我弟弟今年十四了,我能把他送过来学手艺吗?”
李胜利的性格沉闷,但为人却很踏实,在教授徒弟手艺的时候,虽然不敢说完全没有藏私,但也算尽心尽力。
这名学徒已经跟了李胜利两三年了,知道李胜利的为人,所以,想要自己弟弟也来跟着学学手艺。
只是,自己弟弟的年龄还有些小,力气也不足,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。
他怕李胜利会不愿意收下。
李胜利闻言,却只是摆摆手,十分大方的说道。
“来,都来!”
“咱们厂子刚刚建好,正是缺人的时候!”
“师傅这里再怎么着,也不会缺了你弟弟一口吃食。”
“……”
第二日,酒醒之后,李胜利便开始亲自着手去修缮那些损毁的机械。
这种高难度的事情,只有少数几人能帮的上手。
在他亲自动手修缮的时候,那些个徒弟全部围在了一旁。
眼睁睁的盯着李胜利的动作,想要学习李胜利是如何修缮机器的。
见此,李胜利也没有藏私的意思,在修缮机器的同时,也在向自己的徒弟们讲述着机械运转的原理,损坏的原因,以及修缮的方法等。
在将所有的机械机床等都修缮完毕之后,胜利机械厂算是正式开张。
李胜利为了宣传自己的机械厂,还专门花钱在报纸上登了一个版块,用于宣传。
因为宣传,再加上李胜利的技术和口碑,以及更重要的最近南京城内机械方面的市场需求旺盛,刚刚开张的胜利机械厂便迎来了好些个订单……
但大部分都是机械修理的订单,像是机械制造的却是少之又少。
……
天空中的大日高悬!
天气已经入秋,空气中渐渐的出现了丝丝凉意。
整个关中渭河平原上,到处都是一望无际的麦田。
几条人工挖出来的水渠将麦田分割成不同的部分,田垄规划的十分的严整。
秋风吹过,金色的麦浪起伏涌动,漂亮极了。
在王老汉的记忆之中,上一次他在关中平原看到如此丰收美景的时候,他还是一个幼童。
金色的麦浪,在他看来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美景,看一遍,就真的真的永生难忘。
王老汉今年已经六十了,万历三十七年生人的他,算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真正的盛世——万历盛世。
那时候的大明,天灾很少,工商业发达,大量的人口汇聚城市,城镇空前繁荣,百姓生活大多都还过得下去。
只是,万历盛世对于大明这个老大帝国来说,与其说是中兴,不如说是回光返照。
盛世过后,便是长达数十年的战乱!
先是流寇蜂起,后是建奴入关,明清拉锯……
数十年的战乱下来,天下人口减半,曾经那个强盛的大明帝国也是轰然坍塌。
几十年的乱世走下来,王老汉自认为自己也是见惯了各种场面的。
但是,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棺材都要被钉死了的大明,竟然还能复国。
或许,真的是太祖皇帝驱逐鞑虏的遗泽未尽,大明天命未绝吧?
要不怎么会大明复国之后的这几年,原本频发的天灾几乎全部消失不见了呢?
尤其是陕西。
明末的时候天灾最严重的地方便是陕西了。
连年的大旱,使得陕西大片大片的绝收,甚至就连关中平原,也是几乎荒芜。
也正是因为如此,明末那么多的流寇,才会多是陕西出身。
但是,等到如今大明复国之后,原本陕西地方不停肆虐的天灾却是几乎全部消失不见了。
关中平原再次出现了这种风吹麦浪稻花香的美景!
真的很难让人不想多。
王老汉站在田垄的尽头,弯腰下去,用力挥舞镰刀。
锋利的镰刀将秸秆砍断,金黄的麦苗被收割,然后堆放在一起去准备统一装车运回去。
干活的不光是王老汉,村子里的青壮基本上都来到了田里。
甚至一些健妇,以及半大小子都来到了田里帮忙。
一块块的田垄被收割,随着日头来到正中,村里的妇女儿童们带着竹筐,来给家里的劳动力们送饭。
虽然劳累,但看着眼前随风涌动的麦浪,所有人脸上都是洋溢着发自肺腑的笑容。
对于农人来说,没有什么是比丰收更能令他们感到高兴的事情了!
尤其是在如今大明为了恢复地方民生,而对地方的农税进行大手笔的减免的情况下。
农人们忙碌一年的收获,绝大部分都可以进入自己腰包。
他们对于丰收自然是更加的感到兴奋了!
一想到眼前的田亩中,这么多的粮食,都能进入自己的粮仓,这些淳朴的百姓们脸上便忍不住绽放出笑容来。
王老汉坐在田垄上,用一块被汗渍染的泛黄的白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伸了有个懒腰。
拿起自家老伴儿送来的午饭,一块竹筐里的饼子咬了一口,瞬间一股子,麦香夹杂着油香在口腔里炸开。
然后又喝了一口被装在竹筒里的小米粥,吃一口咸菜。
作为一个农人,可没有细嚼慢咽的讲究,三下两下,他便吃完了午饭。
这种肚子被填饱的感觉,让王老汉感到非常的满足。ΗTtΡS://ωWw.kαNSHúsHΙ.℃ōm/
“今年这一茬麦子长势极好,可真真是一个难得的丰收年啊!”
四周的田垄上,同村的村民们几乎也都是一样的动作。
大家都是在吃饭的同时,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说地。
“谁说不是,如果年年都能有这收成,那咱们这些老百姓可就有好日子过了!”
“今年收了麦子,趁着手上有些粮食和积蓄,我准备回头给我儿子说个媳妇。”
“等儿媳妇再给生个大孙子,这辈子也就算是完满了!”
“哈哈,我准备向官府借一笔钱,买一头牛,用来耕地,来年春耕的时候也能省些力气。”
“确实,确实,每年春耕的时候,赶着牛去帮人耕地也是个不错的活计。”
王老汉听着四周的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议论,以及他们对外来生活的向往,脸上也满是笑容。
唯有经历过风雨才能知道,平平澹澹才是真的幸福。
“王老爷子,算着日子你家儿媳妇也快生了是吧?”
一个皮肤有些黑的汉子开口询问道。
王老汉闻言,点头说道。
“是啊是啊,翠花那丫头快要生了!”
“按照稳婆的话来说,也就是这几天的功夫了!”
皮肤有些黑的汉子闻言,满脸恭维的开口说道。
“那我就提前恭喜老爷子家里添丁了!”
王老汉闻言,一张老脸上挤出一个笑容,开口说道。
“哈哈,客气了,但还不知道翠花这次怀的是个孙子还是孙女呢!”
“不过无所谓了,孙子也好,孙女也好,老汉我都稀罕。”
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,确实有些重男轻女。
但这并不代表中国人就不喜欢女儿!
之所以重男轻女,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男人是比女人更优质的劳动力。
生个男孩儿等到男孩儿十多岁就可以帮着家里干活了。
而女孩虽然也能帮着家里干活,但干不了几年就要嫁出去。
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最多也就是能得到一笔彩礼,肯定是不可能再回来帮家里干活了。
相较之下,肯定是生男孩儿比较有的赚!
这也是为什么一到了灾荒年,家里孩子多了养不活的时候,溺婴多溺女孩儿的原因。
说白了,也就是任何所谓的思想观念,其根本都是源自于“利益”这两个字!
但是,现如今大明内部的社会矛盾很少,土地并不集中,在加上工商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。
现在的大明正处于一个历史周期内,物质相对上空前满足的时期!
也就是所谓的盛世!
人均的粮食保有量很高。
绝大部分的人都不用担心孩子多了会养不活,所以即使生的是女孩儿,也很少有人会去做溺婴的事情。
王老汉现在便也是这样想的,不管儿媳妇生下来的到底是孙子还是孙女,这都无所谓。
反正他们家现在也不怕养不起!
孙子孙女都一样!
一想到用不了多久,就会有一个孙子或是孙女在自己怀中甜甜的的叫自己爷爷,王老汉脸上的笑容就控制不住。
吃罢午饭,王老汉就这么躺在田埂上,用草帽盖住脸,就准备要睡上一觉。
日头逐渐西斜,差不多过了半个时辰,王老汉拿掉了自己脸上的草帽,悠闲的伸了个懒腰。
拿起身旁的竹筒,喝了一口竹筒内早已放凉了的劣质茶水,扛起锄头就准备继续干活。
镰刀挥舞,一株株小麦被放倒。
这些淳朴的农人在干活的同时,也在高唱着秦腔。
雄浑淳朴,又不失粗犷豪迈的歌声,象征着这些老秦人面对生活的态度。
只要日子能过的下去,他们就是最温顺的良民。
可若是日子过不下去,他们也并不介意揭竿而起,把让他们过下去的人从头顶掀翻下来!
就在这时候,远处的田垄上跌跌撞撞的跑来了一个小伙子。
“爹,爹,翠花要生了,翠花要生了啊!
”
王大柱脸上满是兴奋之色,大步的跑向自己的父亲。
额头上很快便见了一层明晰晰的汗水。
王老汉闻言,顿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将目光看向了一路狂奔过来的儿子。
“怎么回事?稳婆不是说还得几天才生吗?”
王老汉倒是还算镇定。
他也是当过爹的人。
自己儿子出生的时候,当时还是毛头小子的他很是紧张。
现在听到儿媳妇要生了,虽然高兴,但也不至于失态,还是很能稳得住的。
王大柱一口气跑到了自己父亲面前,喘着粗气说道。
“翠……翠花她刚刚帮着俺娘喂鸡的时候,不小心摔了一跤,然后羊水就破了……”
“俺娘现在已经去请王稳婆了!”
“爹,我该怎么做啊?”
王老汉没着急,只是开口说道。
“爹这就回家,你现在便去一趟你丈人家。”
“你媳妇要生了,这样的事情不能不让你丈人知道。”
“……”
接着,王老汉又交代了好几件事情。
王大柱忙不迭的点头。
王老汉也是简单收拾了一下田间的农具,便往家走去。
肉眼可见的,脚步越来越快。
虽然他已经做过父亲了,但做爷爷却还是第一次。
怎么可能真的一点都不激动?
王老汉到家之后,没多长时间稳婆便也来了。
王老汉开始按照稳婆的吩咐,去烧水和准备接生所需要的器具。
没多长时间,王大柱带着他的岳父岳母也赶了过来。
一家人一直折腾到天色彻底黑了下来,这孩子才算是生了下来。
听着房间内传出来的嘹亮的啼哭声,王家一家人脸上的表情都是瞬间松快了下来。
不多时,便见稳婆从房间内走出,满脸喜意的开口说道。
“恭喜恭喜,母子平安!”
王老汉闻言,脸上的笑意几乎要遮掩不住。
王大柱上前一步询问道。
“男孩儿还是女孩?”
稳婆笑呵呵的说道。
“是个来世上替弟弟探路的女娃娃!”
稳婆是个会说话的,他知道很多人重男轻女的想法。
一般而言,如果生的是男孩儿她会直接恭喜喜得贵子。
如果是女孩则会说是来替弟弟探路的!
这样说话,可以让很多人都满意!
王柱子闻言,十分欣喜的说道。
“女儿也好,女儿也好!”
王老汉上前几步,从怀中掏出一串铜钱,塞给了稳婆,笑着说道。
“虽然是个赔钱货,但也有劳稳婆跑这一趟了!”
只是,王老汉虽然嘴上说着嫌弃,说自己儿媳妇生的是个赔钱货。
但他心里其实还是很高兴的。
在稳婆离开之后,王老汉准备亲自操刀把自家养了快两年,准备要今年过年当年猪杀的大肥猪给宰了。
准备要运到城里去卖掉,然后给自己的儿媳妇好好买上些补品!
噗呲一声,利刃入肉!
鲜血顺着伤口涌出,然后被一口大木盆都给接了下来,刚刚还在奋力挣扎的大肥猪渐渐的没了动静。
王老汉将杀猪刀从猪的脖子上拔出,一边准备烧水给猪退毛,一边转头对自己的儿子说道。
“大柱啊,你去把咱们家的那只大公鸡给宰了,炖上!”
“给你媳妇好好补补身子!”
很显然,王老汉虽然嘴硬,说孙女是个赔钱货,但对于自己的头一个孙女还是很在意的。
家里养了两年的猪,也是说杀就给杀了!
要知道的是,王家可并不算太富裕的家庭!
虽然在大明打回来之后,王家被分了田,再加上朝廷连续几年的减免税赋,日子过的还算不错。
但这头猪,依旧是家里顶重要的财产! 有的人死了,但没有完全死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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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,胸口一颤一颤。
迷茫、不解,各种情绪涌上心头。
这是哪?
随后,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,然后更茫然了。
一个单人宿舍?
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,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。
还有自己的身体……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。
带着疑惑,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,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。
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,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,外貌很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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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的自己,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,工作有段时间了。
而现在,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……
这个变化,让时宇发愣很久。
千万别告诉他,手术很成功……
身体、面貌都变了,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,而是仙术。
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!
难道……是自己穿越了?
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,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。
时宇拿起一看,书名瞬间让他沉默。
《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》
《宠兽产后的护理》
《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》
时宇:???
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,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?
“咳。”
时宇目光一肃,伸出手来,不过很快手臂一僵。
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,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,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,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。
冰原市。
宠兽饲养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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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兽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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